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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对九铭中汇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警示函

2022-03-03 14:37:30来源:北京商报  

3月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九铭中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中青智派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青智派1号”)的管理人,未实际参与中青智派1号的募集、投资及投后管理,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九铭中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九铭中汇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九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鸣基金”)的委派代表郭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九鸣基金持有深圳九铭中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的股权,且是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关键词: 深圳证监局 九铭中汇 事务合伙人 投后管理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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