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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2022-02-11 10:47:19来源:泉州晚报  

本报讯 (记者郭雅莹)10日,洛江区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会上发布了《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今年将安排2亿元以上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围绕促进招商引资提质、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等5个方面提出了17条奖补措施。其中,在促招商引资方面,对引进大项目、好项目的中介机构、企业、个人给予奖励,对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台湾百大企业在洛江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的,按其年实际利用外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对广大中小微企业首次“小升规”“下转上”给予奖励,同时实施挂牌奖补、上市奖补,对洛江区首家在上海或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后备企业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方面,对首次认定及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对市外、市内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洛江区,在有效期内完成落户并完成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区财政按照省、市级补助金额的20%予以补助。

《措施》支持重点产业加速发展,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在省、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级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推动智能装备迈向高端。

在人才引进和培育方面,《措施》明确,凡认定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给予110万—33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企业赴外地开展招聘活动,可按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市外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劳务补助。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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