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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网购“野生大象”还能自己走上门?律师:谨防误导儿童认知

2022-03-04 20:24:23来源:大众网  

近日,网购平台上线的1元“野生大象”引发网友调侃热议,多家网店卖家以1元左右价格出售所谓“野生大象”,且有的月销量已达3位数。买卖双方的对话显示,沟通过程充满调侃、诙谐,交易的当然也不是真大象,而是买家花钱图个开心。对此有律师建议,卖家应在产品页面明显位置注明“仅供娱乐”“无实物”等字样,避免误导儿童的动物认知和消费观,如果是儿童下单购买,监护人有权要求商家退款。

网购平台有不少销售“野生大象”的店铺

3月2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的网购订单截图显示,她花1.11元网购了一头“野生大象”,商品图片是一头站立在草地上的非洲象,而寄送方式是“自己走过去”,200多天才能抵达。该商品3月2日上架后,单日销量已超100单。买家与卖家的对话显示,双方的沟通有“野生大象自己看导航走过去”“大象出发前需要做核酸”等话语,充满了调侃、诙谐的气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该购物平台搜索“野生大象自己走过去”,显示销售同款大象的店铺有近百家,价格大多在1元左右,商品图片多为野生非洲象照片。除了“野生大象”,还有老虎、猩猩等以1元价格出售,而大多数卖家在商品详情页并没有标注“虚拟商品”或“无实物”等字样明确告知不是真的野生动物。

买家与卖家的沟通充满诙谐、调侃的气氛

针对这种特殊商品,山东颐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解读称,买卖“野生大象”的现象之所以火爆,很多买家都是抱着玩一玩、图个乐子的心态,买的是“创意”。但近几年低年龄儿童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上网非常普遍,他们并不一定具备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这类买卖信息如果被辨别能力弱的儿童看到,容易误导他们产生错误的野生动物认知和消费观念。因此,张雪建议商家应在产品中注明“仅供娱乐”“无实物”等明显标识。

同时,张雪律师解读称,这种特殊消费行为是否会涉及消费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不了解“野生大象”等商品虚拟属性的情况下购买,监护人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她建议,网购平台应该加强监管,完善监督举报渠道,引导交易有序进行。

(文章来源:大众网)

关键词: 野生大象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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