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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2022-02-22 09:16:01来源:北京商报  

2月21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稳定股价预案,当该行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根据浙商银行此前发布的公告,自1月4日起至2月7日,该行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浙商银行表示,基于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该行拟采取由该行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的措施稳定A股股价。截至2022年2月21日,浙商银行需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将以不少于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薪酬(税后)15%的自有资金增持浙商银行A股股份。

具体包括: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张荣森,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马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陈海强,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刘龙,副行长骆峰,副行长、首席财务官景峰,首席审计官姜戎。

增持股份金额方面,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该行领取薪酬总额(税后)的15%增持浙商银行A股股份;另现任6名高级管理人员除完成义务增持外,再以自有资金自愿增持该行A股股份。上述义务增持及自愿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534.28万元。

关键词: 浙商银行 稳定股价 启动条件 稳定股价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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