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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多平台“封堵”数字藏品二级交易 严防金融化炒作

2022-06-22 07:32:31来源:证券日报  

日前,微信对《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以下简称《微信规范》)进行了更新,新增了“虚拟货币及数字藏品交易行为”条款,将其列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编辑注:虚拟货币应为虚拟数字币,以下相同)。


(资料图片)

6月20日,微信方面公开回应:此次更新是根据相关法规,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对炒作、二次售卖数字藏品的公众号及小程序进一步的规范化整治。

加大违规交易惩处力度

具体来看,此番更新后的《微信规范》相关条款提出,若帐号涉及虚拟币相关的发行、交易与融资等内容,或帐号提供与数字藏品二级交易相关服务或内容,一经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微信公众平台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公众账号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及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

博通分析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微信作为头部社交平台,大量数字藏品平台会优先通过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进行推广,而微信此举响应了监管要求,将有力打击相应违法违规行为。”

事实上,今年3月底,微信就曾封禁一批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涉及平台超10个,均为中小型数字藏品平台。彼时微信方面强调,后续将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与调整规则。

微信方面曾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对仅提供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交易的公众号,微信要求其提供和国家网信办已备案认可的区块链公司的合作证明作为资质证明,不支持提供二级交易。另外小程序目前只支持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赠送,数字藏品交易和多级流转属于未开放范围,如有发现绕过等对抗行为,会根据违规程度封禁能力或下架处理。

除微信之外,蚂蚁集团旗下数字藏品平台鲸探也在加大对违规账号的惩处力度,曾发布对违规用户处罚公告,已处理超百个违规账号(获取、转赠功能永久封禁)。同时,还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账号采取阶梯式处罚,包括永久限制藏品转赠、账号封禁等措施。

鲸探官网表示,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数字藏品转卖行为。根据规定,用户购买拥有数字藏品达到180天,可以向其他实名用户发起转赠,为防止炒作,受赠方接收数字藏品满2年后,可以再次发起转赠。

乱象整治进行时

NFT全称是Non-Fungible Token,也被称为非同质化通证。其中,数字藏品领域是NFT落地最快的应用场景之一。

2021年以来,海外NFT爆火后,国内NFT交易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业界普遍认为,国内各类平台均较为默契地去除NFT的金融属性,主推“数字藏品”概念,突出强调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标识的特定虚拟作品。为了规避数字藏品的金融属性,国内涉足这一领域的机构均对其二级交易进行了严格限制,只允许收藏。

而目前NFT潜藏的金融风险正备受重视。早在今年2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4月份,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书”)。

具体来看,倡议书提到“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明确提出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包括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等。另外,倡议书强调,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不得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元宇宙产业咨询服务商维势咨询创始合伙人顾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大平台及协会的做法,表明了监管层和相关行业的态度,以期防患于未然。

欧科云链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蒋照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通过相关行业协会的倡议以及部分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元宇宙的政策文件,可以看出相关监管机构对数字藏品市场的监管思路,主要是通过限制数字藏品交易平台炒作和数字藏品金融化和证券化倾向来保证数字藏品市场的安全可控。他建议,“数字藏品爱好者在关注和参与数字藏品市场时,应慎重参与、谨慎购买,避免遭遇投机炒作,造成个人财产受损。”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关键词: 虚拟货币 微信公众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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