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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义务教育特长生招生

2022-04-15 08:34:09来源:南国都市报  

●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

●不得采取面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对新入学的学生要均衡配备师资

●严禁变相“掐尖”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设重点班

家有孩子今年升小学、初中的家长注意啦,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事宜。《通知》指出,今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民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同时,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黄婷

推进多校划片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

严格落实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市县要建立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地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落实到位。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应建立热点学校招生预警和提前分流机制,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落实中央关于“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的要求。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地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不得采取考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公民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外语类特色学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措施,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各市县要主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

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各市县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学生可选择在符合本市县(区)入学条件的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招生不足,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区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关市县要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严禁假借民办学校等各种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各市县要合理编制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规范采集报名信息。各市县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严格均衡编班和学籍管理。对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各市县要持续消化存量大班额,严禁起始年级产生新的56人以上大班额,加快推进标准班额。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科学衔接。

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

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需要缓学、休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统筹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入学就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服务)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本地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考试、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条件和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通知》指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跨省招生宣传、学位买卖、指标买卖等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省和各市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文章来源:南国都市报)

关键词: 学生家长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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