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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危废入厂分析 降低环境风险

2022-02-07 10:45:03来源:中国环境报  

◆陈斌华

危险废物具有易燃性、反应性,在收集、处置、利用过程中,操作不当容易引起事故,媒体上曾多次报道危废经营单位配伍池发生火灾事故等现象,其中很多都是未能通过入厂分析全面了解危险废物的特性,配伍不当所致。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分析等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运行管理要求中,也具体明确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入厂时进行特性分析的评估内容。如果能严格执行入厂分析、控制制度,并根据分析结果,对入厂危险废物做好相应的预处理,就能很大程度避免事故的发生。

部分企业危废入厂分析仍不到位

笔者近期对40余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走访调研时发现,部分企业在危废入厂分析、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不严谨不细致,甚至流于形式走过场,给环境安全带来隐患。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现象和问题:

未按要求制定入厂分析或控制制度。在某公司检查时,仅找到“入炉危废不得含汞”的控制标准,且对入厂危废样品抽检中仍检测出汞。某公司提供了环评确定的危废入厂控制要求,明确不得接收含氟废酸,但在其3个废酸罐及4个产品罐的样品中均检测到氟化物。个别企业甚至无法提供相关入厂分析及控制制度。

虽制定了入厂分析、控制制度,但日常入厂分析指标存在漏检,入厂危废控制指标超过入厂控制标准。在多家危废处置企业发现,日常入厂分析指标未满足许可条件要求,存在漏检情况或无法提供入厂分析报告。有的公司部分入厂危废pH、全氮、氯离子、铬等指标超过入厂控制标准,或者废酸池总磷、COD等指标超过入厂控制标准

入厂分析记录疑似造假。由于入厂分析的成本较高,特别是有些企业限于自身能力不能自行开展入厂分析,为节约经营成本,少数危废处置单位疑似存在伪造入厂分析记录的情况,以应对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比如,在某废矿物油处置单位检查时发现,其入厂分析报告前后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此外,在日常执法检查中也发现,在不少经营单位,来自不同产废单位的入厂分析记录存在大面积雷同。

落实好入厂分析制度的相关建议

落实好入厂分析、控制制度其实并不难。依笔者浅见,要对照许可指南要求严格地制定入厂分析或控制制度,在入厂分析过程中保持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仅要防范敷衍应付,而且要杜绝搞小动作,虚填乱报实验室分析数据。针对危废入厂分析工作,笔者有以下思考。

第一,接收易燃性和反应性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必须针对闪点、反应性、相容性等特性,制定入厂分析、控制制度,并严格做好每批次的入厂分析,以保障贮存及处置利用的安全。针对可能出现的分析记录造假行为,建议督促经营单位在入厂分析实验室设置视频监控,并保留至少3个月的监控记录。促使经营单位自觉执行入厂分析制度,同时也便于执法监督。

第二,危险废物再生利用产品由于其原料(危险废物)有害成分的相对不确定性,在再生利用的工艺过程中,如果未将有害物质有效去除,最终会进入产品,流入市场,可能对使用人的身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因此,必须对入厂危险废物的相关指标进行控制,考虑产品质量标准(或参考标准)中对有害物质的规定,结合再生利用工艺特点,制定危险废物入厂分析、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障再生产品的安全性。

第三,涉及其他类别危险废物处置的企业,如果能保障处置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入厂分析可适当简化,以节约运营成本。以含铜废液处置为例,分析指标通常包括含铜率、pH、氨氮、总磷等常规指标,同时包括铬、镉、汞、砷等重金属指标。经营单位首次从产废单位入厂的危险废物必须全指标分析,但之后来自产废单位同样工艺产生的危险废物可简化检测,并结合定期全指标分析的方式,降低入厂分析成本。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关键词: 降低 环境 危险废物 风险 陈斌 易燃 利用 过程 媒体 经营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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